資工系程式設計檢定(CPE)課程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6日系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2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自108學年度開始實施)
1. 程式設計檢定(CPE)課程為本系必修課程。本施行細則,適用於本系大學部各組:含資電工程組、數位創意組、軟體工程組、人工智慧組。
2. 程式設計檢定(CPE)課程 以學生畢業前需參加官辦CPE測驗,或是資工系自辦CPE測驗,1次通過2題或累計通過 3題,即取得此課程學分。
3. 原則上每學期資工系自辦CPE測驗兩次。資工系自辦CPE測驗採用官辦CPE測驗同一套系統,測驗標準亦完全相同。
4.本系學生通過官辦CPE測驗一次通過3題或以上者,本系頒發獎狀乙紙以及CPE獎金,CPE獎金每人限領乙次。頒發獎金金額由系務會議核定。
5.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