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辦理事項依序說明如下,包含附件中所有文件,請仔細查看並依時程及規定辦理
一、申請資格:符合本校學則規定且已修畢本校及本系規定之課程及學分(含本學期將修畢)
【註1】自107學年度起碩士班(含在職專班)學生須於入學後修習本校所定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通過者,始得申請學位考試。
【註2】自110學年度起,申請學位考試須附「論文原創性比對」並經本系學術委員會審核。
二、資工系初審申請時間:111年3月28日(一)至111年4月25日(一)止,經審查通過才能向學校提出正式學位考試申請。
申請文件:
1. 附件3_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本學期修課表
3. 論文初稿
4. 申請表上填寫之已發表之研討會或期刊論文全文【註3】
5. 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請利用圖書館 turnitin論文比對)
備齊1~5申請文件並經指導教授簽名同意後,於期限內繳交至系辦。【註4】
三、經系上學術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始能向東海大學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申請時間:初審通過公告日起至111年7月15日(五)止 【註5】
申請文件:
1. 研究生學位考試指導教授同意書:請依照附件4_學位考試申請登錄流程,填妥中、英文題目及指導教授簽名。
2. 附件5_口試委員名單:請向指導教授確認口試委員名單及口試時間、地點,口試地點須自行登記借用,口委交通方式/車號資料最晚須在口試日前一周提供。
*服務單位請填完整名稱,最高學歷須包含學校及系所,另請於郵寄地址加列口委email。
辦理事項:
1. 填妥申請文件並於期限內繳交至系辦,經審核無誤後,由系辦統一登錄系統並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簽會經註課組->校長核可->學校發聘後才能口試。
2. 口試邀請函及聘書由系辦寄發,學生應自行提前送交(寄送)口試論文給口委。
四、110學年度第2學期之學位考試務必於第三大項之申請經系辦登錄送出一周後 至 111年7月27日(三)止舉行完成。
五、口試當天相關成績、口試費用等表單由系辦統一準備,包含:
1. 審定書
2. 學位考試總成績單
3. 口試委員評分表
4. 口委口試、交通費收據
六、畢業離校流程:
1.系離校程序:
辦理時間:口試結束經指導教授同意後至111年8月11日止
辦理事項:口試完成後,須依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要求修改論文,修改結果經指導教授同意後需在附件7_資工系離校手續單第一欄簽名,憑單至系辦領取審定書(須裝釘入論文中),再依序完成其他欄位後送交系辦。 【註6】
2.校離校程序:
辦理時間:系離校程序辦理完成至111年8月15日止
辦理事項:請至學生資訊系統中辦理畢業離校,並依【註7】辦理,持離校手續單、學生證、私章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本學期逾期未辦理離校,而未達最高修業年限者,111學年度第1學期仍應註冊。
七、相關表格及辦法請自行下載。(附件內含)
1. 東海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
2. 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申請學位考試注意事項(含註1~註7)
3. 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表
4. 學位考試申請登錄流程
5. 口試委員名單
6. 論文格式及注意事項
7. 資工系離校手續單
8. 博碩士論文系統說明
八、若有疑問,請與系辦助教葉小姐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