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選課、上課、註冊及休退學時程:
辦理事項 |
說明 |
承辦單位 |
選課上課 註冊休退 |
1.課程預選:108年6月10日至6月26日止。 2.加退選課程:108年9月2日至9月20日止(特殊加選及網路退選截止)。 3.上課開始:108年9月9日起。 4.學生應按照選課相關規定辦理選課(請詳見註課組網頁之選課說明);已註冊學生(不含缺修第二學期學分而延長修業年限者)於加退選截止日仍未選課者,應予休學。但其已休學期滿者應予退學。 5.註冊繳費:108年9月5日前(學生繳交應繳學雜等費或完成就學貸款手續,即視為完成註冊手續,逾期未完成註冊,應予休學。惟其休學累計已達4學年者,應予退學。)。 6.預定本學期開學前辦理休、退學者請勿繳費,應於8月1日起(研究生自8月13日起)至9月5日前完成休、退學手續。 |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聯絡電話04-23590121 課程業務: 轉22112 註冊業務: 轉22101-9 |
辦理事項 |
說明 |
承辦單位 |
繳納學雜費 |
1.本校不寄發註冊費繳款單,請同學自108年8月1日起(研究生自8月14日起)自行上網本校首頁熱門連結之「列印及查詢註冊費繳款單」、「學生資訊網」或利用中國信託校務入口網站(https://school.ctbcbank.com)列印繳款單,並務必於9月5日前完成繳費手續。 2.請持註冊費繳款單向各地「郵局」、「中國信託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費、「ATM轉帳」、「超商」或「信用卡(含銀聯卡)」繳款,即視同完成註冊手續。 3.學士班延畢學生及碩、博士班三年級以上學生之註冊費用,分兩階段繳納。註冊繳費截止日前,先繳納保險費、雜費、電腦與網路等各項使用費,未依規定期限完成繳費者視為未註冊;學期加退選結束(9月20日)後三週內(10月11日前)補繳學雜費差額(修習學分數達10學分以上者,應繳交全額學雜費;修習9學分以下者,按修習課程所屬院系所之學分數繳交學分費及雜費差額。加收雜費之收費年級及標準,請參閱會計室-學雜費業務專區)。 4.註冊繳費查詢:進入中國信託校務入口網站(繳費後3個工作日)或本校學生資訊系統(繳費後4個工作日),點選註冊費明細查詢。 5.繳款單存根聯請妥為保存,可憑申請教育補助及證明等用。以ATM轉帳及信用卡繳費者,如需繳費證明,請於繳費後3個工作日後上網中國信託校務入口網站列印繳費證明單。 6.如因經濟困難不克如期繳費者,應於108年9月18日前填具緩繳學雜費申請表,向會計室辦理申請緩繳手續,經學校核可者始得延緩繳費。 |
會計室 聯絡電話:04-23590121 轉28002 |
就學貸款 |
1.請同學自108年8月1日起(研究生自8月14日起)至台灣銀行任一分行辦理就學貸款對保手續。(對保時,請攜帶註冊繳費單和就學貸款申請書)。 2.完成對保手續後,於開學日前(延修生於加退選最後一天:9月20日前,若有特殊原因請於9月30日台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最後期限前)將第二聯「學校存執聯」繳回生活輔導組(現場繳交或郵寄),始完成就學貸款手續。如未將「學校存執聯」繳回者,視為未完成註冊手續。 3.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且家中無子女二人(含學生本人)讀高中以上者,請勿辦理就學貸款。 |
學務處生輔組 聯絡電話: 04-23590121 轉23003 |
辦理事項 |
說明 |
承辦單位 |
申請就學 優待減免 |
1.尚未申請者補辦:108年9月2日至108年9月5日註冊截止日止。 2.請至學生資訊系統,點選學雜費減免申請,填寫並列印申請單,檢具相關證明至生輔組辦理。 |
學務處生輔組 聯絡電話: 04-23590121轉23009 |
生活助學金 |
1.請先上網至勞作教育處,參閱申請公告,並向生活助學生需求單位提出申請。 2.符合資格之同學僅能選擇一個單位申請,不得重複。 3.經需求單位錄取後,依需求單位擬定之生活服務學習計畫完成服務。 4.生活助學生每期(月)得獲得6,000元之生活助學金。 |
勞作教育處 助學勞作組 聯絡電話: 04-23590121轉28613 |
學生兵役 |
108-1(上)學期開學後15日內,請有轉系或延修生設本國籍大學部、碩博班、進修部之男同學,務必帶身分證至生活輔導組洽兵役承辦人邱教官辦理緩徵事項;在學期間已服完兵役,請持退伍令到生輔組辦理在學期間免教召之申請,請同學務必辦理,避免影響個人權利,聯絡電話總機04-23590121分機23105。 |
學務處生輔組 聯絡電話: 04-23590121轉23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