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上資工系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流程及注意事項

109上資工系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流程及注意事項

應辦理事項依序說明如下,請仔細查看並依規定辦理

一、欲提出畢業申請者請研讀附件中所有文件,並依照學則及系內規定修畢規定課程及學分。
  【註】自107學年度起碩士班(含在職專班)學生須於入學後修習本校所定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通過者,使得申請學位考試。
   
二、資工系初審申請時間:109年11月2日(一)至109年12月4日(五)止 
  申請文件:1.附件三_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
       3.論文初稿
       4.已發表之研討會或期刊論文至少一篇
 
  備齊申請文件並經指導教授簽名同意後,於期限內繳交至系辦。    
 
  【註】依本系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定,第貳條第一款:     
研究生在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前,必須發表或接受(附主辦單位論文接受信函)至少一篇研討會或期刊論文或作品,經指導教授推薦,並由本系(所)學術委員會審核通過,始得申請學位考試。主辦單位接受論文日期,依當年度本校行事曆規定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截止日期提前一週為原則,本系(所)學術委員會始得接受學位考試之申請。
 
   以上規定如無法於學位考試申請前提出證明,亦請繳交學位考試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並於申請表上註明論文接受日期,同時檢附載明「論文接受日期」之論文徵稿文件,始可接受補件。本學期論文接受日期為110年1月8日前的,逾期恕不受理補件。
 
三、經系上學術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始能向東海大學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申請時間:初審通過公告日起至110年1月8日(五)止 
  申請文件:
  1. 研究生學位考試指導教授同意書,請依照附件四_學位考試申請登錄流程,填妥中、英文題目及指導教授簽名。
  2. 附件五_口試委員名單,請向指導教授確認口試委員並填妥文件後於期限內繳交至系辦,將由系上統一登錄系統並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辦理事項:
1. 申請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由系辦簽會註課組->校長核可->學校發聘
2. 系辦寄發口試邀請函及聘書,學生應自行寄出口試論文予論文
 
四、109學年度第1學期之學位考試務必於110年1月22日(五)前完成。  
 
五、相關表格及辦法請自行下載。(附件內含)
  1.東海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 
  2.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申請學位考試注意事項
  3.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表 
  4.學位考試申請登錄流程
  5.口試委員名單 
  6.論文格式及注意事項  
  7.資工系離校手續單    
 
六、畢業離校流程:
  1.系離校程序:口試完成後,依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要求修改論文,經指導教授簽名同意並論文修改完成,完成資工系離校手續單規定事項,系辦將送交「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至註冊組。
   辦理時間:口試結束經指導教授同意後至110年1月27日止
   辦理事項:請依附件二_注意事項中的註3辦理,並完成附件七_資工系離校手續單之規定事項後送交系辦,系上始能正式送出成績。
 
  2.校離校程序:學位考試成績送達註冊組3個工作天,經畢業審核後准予畢業者,始能辦理畢業離校手續。
   辦理時間:系離校程序辦理完成三天後至110年1月29日止
   辦理事項:請至學生資訊系統中辦理畢業離校,並依 附件二_注意事項中的註4、註5辦理。
 
  3.學生填寫畢業離校手續單,並辦妥離校手續後,持離校手續單、學生證、私章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註:本學期逾期未辦理離校,而未達最高修業年限者,109學年度第2學期仍應註冊。     
 
七、若有疑問,請與系助理林若瑩小姐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