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賴復進安心就學助學金辦法」辦理(如附件)。
二、申請資格:
(一)本校工設系、資工系、電機系、企管系、 國貿系、資管系大二以上本國籍在學生。
(二)家境清寒具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或清寒身分(檢附 清寒證明、國稅局開立之家庭所得及財產資料清單或導師 根據學生家境出具之證明)。
(三)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等第 積分平均GPA3.7(百分制84分)以上。
三、獎助金額:每名學生每學年新臺幣80,000元整,分上、下 學期發放,至多得領取 3 學年。
四、受獎助學生需履行學務處指定每學期之服務學習時數40小 時。
五、相關申請資訊已公告於本校「獎助學金資訊系統」 (https://ithu.tw/XO5V1),請各系協助公告,並推薦符 合資格學生於115年9月23日(星期三)前將申請資料送交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以利後續送請捐款人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