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 本科目表格適用於114學年度入學新生。 2. 107學年度起,需於入學後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通過者,使得申請學位考試。
※課程地圖為課程修習建議,實際修習科目及規定依各學年必修科目表及修課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