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位論文涉及代寫等舞弊情形相關配套措施及規定
- 日期 : 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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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有關學位論文涉及代寫等舞弊情形相關配套措施及規定」,請見附件
學生學位論文疑涉論文抄襲舞弊等情事,依東海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第十四條規定:「本校於已授予之碩、博士學位,如發現論文、創作、展演或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者,應撤銷其學位,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書後,通知當事人繳還該學位證書,同時將撤銷與註銷事項,通知其他大專院校及相關機關(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