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英語檢定獎勵

️113-2英語檢定獎勵

1. 申請對象:本校具有學籍之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之學生(惟不含在職生),於在學期間參加非其母語之國內、外英語檢定考試,並取得證明文件者。應屆畢業生需於畢業前取得證明文件。

2. 申請時間:1140301起至1140310()止。

3. 證明取得日期:須於1130901日至1140229日間

4.符合身心障礙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或其他符合勵學基金資格之弱勢學生,通過檢定考試者,除提供獎勵金外,可申請報名費全額補助,最高補助2,000元。

5.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請至教發中心網站查看:https://ithu.tw/wow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