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上大學部專題聯合評審初審申請_10/11新增規定

105上大學部專題聯合評審初審申請_10/11新增規定

依規定,修習「專題實作」的同學需在當學期期中提出專題聯合評審申請,並同時檢附申請書及專題報告書一份,供專題聯合評審委員會審查,經初審通過後始可參加「專題聯合評審」
   
本學期初審申請時程:10/31(一)~11/4(五)下午五點
          不符格式或逾期者將不予受理,視為放棄,期末成績不及格論。
   
繳交文件:1.初審申請單、2. 專題報告書(雙面列印、簡單裝訂即可)
    
*自105學年度起,初審報告書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到指導教師及學生資料,請同學參考附件之報告書格式但自行移除相關個人資訊。
   
105上專題聯合評審訂於105年12月17日(六)舉行,安排方式依初審後通過之組別名單
   
【初審報告書審查重點及標準】
報告書格式是否符合規定
內容完整度應達70%以上
系統實作或模擬的完成度
達委員中1/2(含)以上審查不通過者,列為需作複審;若達2/3(含)以上不通過直接否決,不予同意。
經公告需複審者,期限一周,繳交修正補充之報告書,再由審查委員作第二次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