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青年團隊參與志願服務活動實施計畫,收件延至5/15

補助青年團隊參與志願服務活動實施計畫,收件延至5/15

辦理單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申請期間:107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延至5月15日
   
有意申請之青年 團隊請至「青年和平志工團」網站(https://gysd.yda.g ov.tw,簡稱計畫網站)提出申請,並印出相關申請文件後,於430 日前送至課外活動組楊美鳳老師彙整,彙整完成於510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函向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提出申請。

申請本計畫補助之青年團隊,每個團隊成員至少6人以 上,且每1位青年以參加1個團隊為限。

補助內容:青年團隊應先評估服務需求及活動安全、整 合資源,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創新服務方案,服務 面向可包括社區、教育、環境、健康、文化或科技等。 

   
補助原則:服務於臺灣本島之計畫,每1計畫最高補助2 萬元,服務離島地區每1計畫最高補助3萬元,服務對象 如為銀髮族、偏鄉或弱勢族群得優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