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及研究所專題課程注意事項

大學部及研究所專題課程注意事項

大學部專題研究、專題實作實施細

一、 修習「專題研究」、「專題實作」課程學生必須在預選「專題研究」時即找妥指導教授。

1-1、 「專題研究」未修習者不得續修「專題實作」。

1-2、 若因參與國外地區交換學生活動,或有其他須提前修習專題之正當理由,經「專題聯合評審委員會」同意後,可提出提前修習專題研究與專題實作之申請。

二、 每組以1~3人為原則,由指導教授決定之。

三、 每位老師同時指導的專題生以不超過10人為原則。

四、 每位修習「專題研究」與「專題實作」之同學均於該選修學期聆聽至少6場本系舉辦之專題演講,並當場撰寫心得報告,演講後由助教收回繳至指導教授處。

4-1、 修習「專題研究」或「專題實作」課程時間至國外參與交換學生者,當學期規定演講場次為4場,自選適合(符合)之活動參予並撰寫心得報告(含參與證明),回國後列為評分項目。

4-2、 於指導教授同意的前提下, 學生可以其他參訪或非本系演講替代本系安排之演講, 惟場次以2場為限。

五、 每少聽一場專題演講扣總分5分,多聽場次每場最多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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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專題討論實施公告

一、 每位同學每學期均需聆聽至少20場演講,至少6場專題演講及14場分組

演講。

二、系上每學期安排至少6場專題演講,每位研究生均須到場聆聽,並當場撰

寫心得報告,演講後由助教收回繳至指導教授處。

三、每組都會安排一位指導教授負責,每位學生均需上台報告一次,到場聆聽

之學生須撰寫心得報告,並交給授課教師。

四、每少聽一場專題演講扣總分5分,多聽幾場則酌予加分。為鼓勵學生於專

題演講時踴躍發言,助教將於演講現場登記有發問的同學姓名、學號,並

於學期結束時繳交授課教師酌予加分。

五、每位同學每學期至少聆聴14場分組演講,自己加入之組別演講場次及其他

組別演講場次,並當場撰寫其中10場(10篇)心得報告,演講後交回至授

課教師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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