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東海大學路思義獎學金申請,截止日3/10

103學年度東海大學路思義獎學金申請,截止日3/10

 
  1. 依東海大學路思義獎學金辦法辦理(如附件)

     

  2. 申請資格:學士班應屆畢業班之畢業生,於本獎學金受理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
    平均為該班前百分之十、操行成績均為八十五分(含)以上、基本勞作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若免修基本勞作成績者除外),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
    前項學生之遴選並應審酌有無下列優良事蹟:
    推展愛國、愛校、社會服務等公益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曾受褒獎者。
    參加全國性社團活動或比賽,獲得全國前三名者。
    研究論文或報告曾於各專業期刊登者。

     

  3. 申請方式:填寫附件之推薦表,並獲兩位老師及班導師的推薦,連同歷年成績單、自傳(約壹千字)、優良事蹟証明或獎狀送交系辦。

     

  4. 申請期限:104年3月10日,經系獎助學金委員會初審後,將推選一~二位候選人至院獎助學金委員會複審,院將推選一名送教學務處

     

  5. 若獲推選名額,請獲選學生登入「學生資訊系統」點選獎助學金項下→獎助學金查詢→申請→東海大學路思義獎學金(編號245)即可進入申請。

     

  6. 經校獎助學金委員會複審決議之得獎生,請於接獲得獎通知後一週內將大學生涯學習分享心得(300~500字)email至luckl@thu.edu.tw(l均為英文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