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

科目 學分數 備註
計算機概論 3  
程式設計 3 C語言與Java語言二擇一
資料結構 3  
系統程式與組合語言 3  
電子電路學 3  
電子電路學實驗 1 必須先修或同時修習正課,才可修實驗課。
演算法 3  
計算機組織 3  
數位創新導論與實作 3  
微算機系統 3  
微算機系統實驗 1 必須先修或同時修習正課,才可修實驗課。
邏輯設計 3  
邏輯設計實驗 1 必須先修或同時修習正課,才可修實驗課。
線性代數 3  
程式語言 3  
作業系統 3  
網際網路創新應用 3  
離散數學 3  
數位多媒體 3  
軟體工程概論 3  
資料庫 3  
嵌入式系統應用 3  
物件導向分析與設計 3  
輔系畢業資格學分數:24 上列必修課程任選最低應修滿24學分始取得輔系資格,但計算機概論為必選課程。
必修課程名稱如與原系開授課程名稱相同,請另選以上選修課程替代
說明: 本科目表適用於106年9月申請者。(99.04通過)(100.11)